沈阳东山公墓管理须知
发布时间:2024-02-27

一、沈阳市东山公墓是辽宁省民政厅批准建立的,市级大型经营性骨灰公墓。


二、墓穴占用的土地为国家所有,只准使用,不得转让。


三、凡在本公墓内为已故先人选购墓穴的用户,须逐项填写购墓登记表,签订购墓合同,交齐款项,约定安葬日期,凭公墓签发的安葬证,安葬已故亲人的骨灰。




四、安葬已故亲人骨灰时,墓穴内不得随葬金、银、珠宝等器物,不得随葬货币等有价证劵和贵重物品。


五、用户不得随意改变墓区内建筑及地貌,不得安葬遗体。


六、二次安葬时,需缴纳合葬费二百元,另缴碑文刻制费并请提前两天以上通知公墓接待处,以保证二次安葬顺利。


七、顾客购买墓穴后,在安葬已故亲人骨灰之前,因故退墓需按双方签定购墓协议所列相关内容处理。


八、已安葬骨灰的墓穴,用户需提出书面申请,经公墓核准同意,方可迁移骨灰。该墓穴不得移做它用,墓穴款不予退还。


九、墓穴总价款中含有首次收取的二十年护墓费,期满后需续交护墓费。护墓费收取的标准为:每年按墓穴价格的1%收取。护墓费中不含重新描碑费用。


十、公墓只负责墓穴地面可见部分的维修维护,不做墓穴无水承诺。因年代久远、地质、水文等不可预见因素,造成墓穴风化,穴内物品损坏,公墓不负赔偿责任。


十一、提倡移风易俗,文明祭祀。墓区内禁止烧纸,燃放鞭炮,搞封建迷信活动。焚烧物品请到指定地点,保持墓区的肃穆与整洁。


十二、用户在安葬和祭祀已故亲人时,请不要将贵重物品、易损坏、易丢失物品放在墓穴外面,并请自行看管好其它祭祀物品,用后带走。公墓不负看管责任。


十三、为了保持墓区内的整洁,公墓对摆放在墓穴上的物品,系于墓碑上的物品进行适时清理,请予以谅解。


如果还是有疑问,可以联系我们。24小时服务电话024-66688236、024-66687779。


二十万平生态园区,四万墓穴规划 —— 东山墓园实力彰显
东山墓园作为沈阳市骨灰安葬领域的先行者,于 1993 年启动建设,是沈阳市首批投入运营的经营性骨灰公墓。墓园位于沈阳市大东区前进乡榆树村,与沈铁路相邻,南侧与观泉路相连,交通出行极为便捷。​
沈阳东山公墓规划墓穴4万个,目前已安息超2万具骨灰
沈阳东山公墓始建于 1993 年,作为沈阳市首批合法经营性骨灰公墓,历经近三十年沉淀,承载着深厚的城市人文记忆,是沈阳东部极具代表性的生命纪念场所。
沈阳东山墓园墓穴使用及续费管理说明
根据《公墓管理暂行办法》(1992 年)及《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服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等法规要求,结合辽宁省及沈阳市殡葬管理相关规定,现将沈阳东山墓园墓穴使用及续费事项说明如下:
东山墓园提供风水咨询、墓位定制、安葬仪式等全流程服务
东山墓园坐落于长白山余脉核心地段,承龙脉贵气,得天然活水滋养,以 “山环水抱、藏风聚气” 的风水格局,成为沈阳罕有的兼具自然禀赋与人文底蕴的生态墓园。
2025年沈阳东山墓园热销园区价格大全
作为沈阳市最早的经营性骨灰公墓,东山公墓自 1993 年建成以来,已承载近三十年的人文记忆,成为沈阳东部极具标志性的生命纪念场所。它坐落于大东区前进乡榆树村,毗邻沈铁路、观泉路等城市主干道,交通极为便利。
盛京龙脉藏灵秀,碧水青山寄哀思 —— 沈阳市东山公墓​
巍巍长白山,龙脉蜿蜒,其灵韵向南舒展,在盛京之东孕育出一处钟灵毓秀之地 —— 东山公墓。这里山环水抱,形胜天成,自岁月深处走来,携带着古老的传说与非凡的魅力,成为抚慰生者思念、安妥逝者灵魂的理想净土。​
更多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