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东山公墓管理须知
发布时间:2024-02-27

一、沈阳市东山公墓是辽宁省民政厅批准建立的,市级大型经营性骨灰公墓。


二、墓穴占用的土地为国家所有,只准使用,不得转让。


三、凡在本公墓内为已故先人选购墓穴的用户,须逐项填写购墓登记表,签订购墓合同,交齐款项,约定安葬日期,凭公墓签发的安葬证,安葬已故亲人的骨灰。




四、安葬已故亲人骨灰时,墓穴内不得随葬金、银、珠宝等器物,不得随葬货币等有价证劵和贵重物品。


五、用户不得随意改变墓区内建筑及地貌,不得安葬遗体。


六、二次安葬时,需缴纳合葬费二百元,另缴碑文刻制费并请提前两天以上通知公墓接待处,以保证二次安葬顺利。


七、顾客购买墓穴后,在安葬已故亲人骨灰之前,因故退墓需按双方签定购墓协议所列相关内容处理。


八、已安葬骨灰的墓穴,用户需提出书面申请,经公墓核准同意,方可迁移骨灰。该墓穴不得移做它用,墓穴款不予退还。


九、墓穴总价款中含有首次收取的二十年护墓费,期满后需续交护墓费。护墓费收取的标准为:每年按墓穴价格的1%收取。护墓费中不含重新描碑费用。


十、公墓只负责墓穴地面可见部分的维修维护,不做墓穴无水承诺。因年代久远、地质、水文等不可预见因素,造成墓穴风化,穴内物品损坏,公墓不负赔偿责任。


十一、提倡移风易俗,文明祭祀。墓区内禁止烧纸,燃放鞭炮,搞封建迷信活动。焚烧物品请到指定地点,保持墓区的肃穆与整洁。


十二、用户在安葬和祭祀已故亲人时,请不要将贵重物品、易损坏、易丢失物品放在墓穴外面,并请自行看管好其它祭祀物品,用后带走。公墓不负看管责任。


十三、为了保持墓区内的整洁,公墓对摆放在墓穴上的物品,系于墓碑上的物品进行适时清理,请予以谅解。


如果还是有疑问,可以联系我们。24小时服务电话024-66688236、024-66687779。


沈阳东山公墓:近三十载生命纪念地标,温情守护思念
自1993 年落成至今,沈阳东山公墓作为沈阳市首批合法经营性骨灰公墓,在近三十载的时光沉淀中,早已超越殡葬场所的属性,成为一座镌刻城市记忆、承载生命敬意的生命纪念地标。公墓坐落于大东区前进乡榆树村,紧邻沈铁路、观泉路等城市交通动脉,路网畅通、出行便捷,为每一位追思者提供了从容抵达的祭扫条件。
沈阳东山公墓2025年搬迁公告及墓园基本信息
为配合相关区域建设规划需求,现就沈阳东山公墓部分区域坟墓迁移事宜及墓园基本服务信息公告如下,望相关家属知悉并及时办理:
沈阳东山公墓:承载生命记忆,守护永恒安宁​
自 1993 年建园以来,沈阳东山公墓便以沈阳市首批经营性骨灰公墓的身份,开启了二十余载的专业殡葬服务征程。二十多年间,它始终秉持着对生命的敬畏与尊重,以优质、贴心的服务,成为无数沈阳市民安放逝者、寄托哀思的重要场所。​
沈阳东山墓园:位置优越、环境清幽,墓位价格与服务详解
沈阳东山公墓(沈阳市东山墓园)始建于 1993 年,作为沈阳市最早的经营性骨灰公墓之一,二十余载时光沉淀出厚重的人文底蕴。墓园坐落于大东区前进乡榆树村,紧邻沈铁路、南接观泉路,交通便捷,为祭扫者提供了极大便利。
沈阳东山墓园:首批经营性公墓,人文与自然兼具
沈阳东山墓园(沈阳市东山公墓)自 1993 年建成以来,便以沈阳市首批经营性骨灰公墓的身份,在二十余载的时光沉淀中,积攒下深厚的人文底蕴,成为承载生命记忆与思念的重要场所。
榆林湖畔活水环绕 | 东山公墓 21700 元起安享静谧
沈阳东山墓园始终秉持 "尊重生命、传承文化" 的服务理念,致力于打造集生态安葬、人文纪念、文化传承于一体的现代化墓园,竭诚为社会各界提供优质、规范的殡葬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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